继承公证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一、继承公证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遗产继承公证是在被继承人死后,对继承人继承权的合法性确认,增强继承的法律约束和公众信任。遗嘱是逝者生前对财产等的处理安排,注重提前规划财产分配。两者不同,公证在死后,遗嘱在生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公证与遗产继承有何关联?
遗嘱公证与遗产继承密切相关。遗嘱公证是对遗嘱真实性、合法性的确认方式。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遗产继承纠纷中能更有力地保障遗嘱的执行。
通过遗嘱
例如,若未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可能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而被认定无效,导致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可能与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不符。而遗嘱公证则为遗产继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遗产能够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顺利传承。
三、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则是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份额来继承遗产。
区别在于:
-依据不同:遗嘱继承依据被继承人的遗嘱;法定继承依据法律规定。
-继承人范围不同:遗嘱继承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法定继承是法定范围内的亲属。
-份额确定不同:遗嘱继承可自由确定各继承人份额;法定继承按法律规定的份额分配。
-优先性不同:有遗嘱时优先适用遗嘱继承,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才适用法定继承。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这一事实的合法性予以证明。而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安排。继承公证通常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办理,以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则是被继承人在世时立下的意愿表达。继承公证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继承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遗嘱更侧重于提前规划和安排个人财产分配。